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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缴纳2014年会费通知

各会员单位:
为保证学会日常运转,促进各项工作的实施,更好为会员提供优质服务,根据广东省自动化学会第七届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规定收取2014年度会费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会费收缴标准:
根据广东省自动化学会第七届会员大会通过的章程规定,会费收缴标准见附件。
二、缴费时间:即日起至十一月三十日
三、缴费办法:
支票或现金请交到广东省自动化学会财务部门,或可通过银行转账、汇寄,我会收到会费后,即将“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”寄回,请将收件人的姓名、联系电话、回邮地址及时通知我们,以便我会寄回专用收据。划款后20天内仍未收到收据的,请及时与我会联系。
收款单位:广东省自动化学会
开户银行:工商行广州市大德路支行
帐 号:3602003819200098523
感谢你们多年来对学会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,对我们工作的希望和要求以及对行业活动的意见和建议,请随时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努力做好服务工作。
学会邮箱:gdaa8@126.com
联系电话:020-28244480
联 系 人:廖柏行 


附件:

广东省自动学会会费标准

一、个人会员会费收取标准
1、会员每人每年为30元。(一般会员只需缴交个人会费)
2、高级会员每人每年为100元。
3、通讯会员每人每年为300元。
4、理事会费收取标准
1)理事每年为300元
2)常务理事每年为500元;
3)副理事长每年为1000元;
4)理事长、秘书长每年为1500元

二、单位会员会费收取标准:
单位会员每年为1000元。

说明:
1、同一单位有2名以上副理事长的会费每年为1000元,已包含常务理事一名个人会费,但其余的交常务理事的会费每年为500元。
2、常务理事每人每年为500元,包含常务理事一名个人会费。
3、理事会费每人每年为缴交300元,已包含理事一名个人会费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(广东省自动化学会秘书处)